国家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珠宝玉石、贵金属饰品检测简介
国家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(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)批准于1985年开始筹建,并承担总局下达的质检任务。中心设在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,1990年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,2001年通过“三合一”认可,2012年顺利通过计量认证、审查认可和实验室认可复评审。
本中心面向市场进行珠宝玉石(红蓝宝石等高档宝石的鉴定,碧玺、水晶、石榴石等中低档宝石的鉴定,翡翠、和田玉、石英岩玉等玉石的鉴定,珍珠、珊瑚、琥珀等有机宝石的鉴定,各种宝石的合成与优化处理的鉴定)、贵金属饰品(黄金,白银)检验服务。
项目 检验栏填写要求 适用范围
贵金属检测证签
(饰品需有空) 金属签(金) 足金饰品(重量小于30克)
金属签(银) 足银(重量小于30克)
金属签(其他) 铂金、K金、钯金饰品(重量小于30克)
贵金属饰品纯度
鉴定证书(卡) 金属证书(金) 千足金、足金饰品 (重量小于100克)
金属证书(银) 银饰品 (重量小于100克)
金属证书(其他) 铂金、K金、钯金等(重量小于100克)
一、贵金属饰品检验:
二、珠宝玉石检验:
项目 检测要求 适用范围
镶嵌钻石分级鉴定证书(卡) 参考 0.08ct<M<0.20ct
分级 0.20ct<M<1.00ct
珠宝玉石首饰鉴定证书(卡) 普通 低值易鉴定样品(低值翡翠、低值软玉钻石不分级鉴定(主石<1.00ct,配镶数量<30粒等)
普通 较复杂样品(摆件、群镶饰品、稀少宝石等)